关于转发省纪委《关于在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 |
[ 来源: | 作者: | 时间:2018-07-06 | 浏览:521次 ] |
各镇党委、纪委,县委各部门,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、各人民团体党组织、纪检组织: 现将省纪委印发的《关于在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(陕纪发〔2018〕12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是今年中央和省、市纪委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,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、周密安排,紧密结合冯新柱案“以案促改”工作和宁建国案警示教育活动,灵活学习形式,创新教育载体,扎实深入的推动纪律教育活动开展,请各镇、各部门于8月1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。
附件:学习情况统计表
中共麟游县纪委 2018年7月 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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